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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实行报盘的通知
2011-11-14

各参保单位:

  根据北京市社保中心工作部署,为方便各参保单位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业务,减少排队等候时间,我中心自2011年11月起受理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时将取消手工录入方式,各参保单位须通过“企业版”软件录入个人补缴信息后导出报盘信息并打印出补缴明细表(四险表四及医疗表十各二份)加盖公章后到社保中心申报补缴。自2011年12月1日起办理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时无报盘信息的将不再予以受理。具体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操作步骤详见《社会保险日常补缴、还欠业务服务指南》。

  各参保单位可通过www.bjld.gov.cn下载运行“企业版”及其补丁4.3.6,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“信息下载”→“定制信息文件下载”模块定制“企业版信息下载”,下载本单位的医疗及四险的基础数据(当日提交定制信息下载申请,次日可得到反馈结果),将医疗及四险基础数据分别导入“企业版”软件后方可进行个人补缴录入、导出补缴报盘文件、打印出补缴明细表。

  各参保单位通过“企业版”录入补缴时需手工录入工伤浮动比例,该比例根据本单位补缴当年工伤浮动比例录入,参保单位可在社保中心二层或上地、万寿路工作部查询或下载本单位工伤浮动比例表。

  附件:《社会保险日常补缴、还欠业务服务指南》

       海淀社保中心    

  2011年11 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