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入、转出
一、受理范围:
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,以下简称“单位”。
二、单位操作步骤:
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入:
1、单位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》(通过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无需此步);
2、单位携带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上地、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申报审核。
3、单位领取换发新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。
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出:
1、单位登陆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rlsb.bjhd.gov.cn/sbjb/下载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并填写;
2、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或上地、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审核手续;
3、单位领取审核盖章后的表格,携带相关材料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。